1)第74章:兵部改革_邪情少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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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74章:兵部改革

  兵部(以文官为主)

  尚书,一人,正三品;

  侍郎,一人,从三品;

  属官:

  郎中各司各一人,正五品下;

  员外郎各司各一人,从六品下;

  主事若干,随司而设,从七品下……

  属司:

  武选司掌六品及以下武官品级,补选和升调转迁等等人事,及武举事宜。

  兵籍司掌士兵征募、迁补、退役、抚恤等人事(含民兵、厢军、蕃军、土军诸兵籍事)

  职方司掌国内地图之测绘,烽侯,督察城隍要寨之修筑等事,同时为对内之情报机构。各军、营皆有掌地图测绘之军官,随军测绘地图,上报职方司以及枢院职方馆。

  驿传司掌传驿之事。

  库部司掌军资料账。凡各军所需军资,报三衙审核批准,由库部司复核发出。军器监则为纯粹之研发生产机构。

  讲武学堂山长例由兵部侍郎兼,设在京师。培训军使以上,指挥使以下军官。(废武学)

  三衙(殿前都指挥使司、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、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)

  军队建制组成由下至上为:伍、什、大什、都、指挥、营、军。最高常设建制单位为军。

  步军标准建制一都105人,五都为一指挥共550人(含直属机构),五指挥为一营共3000人左右(含直属机构)。

  骑军标准建制一都105人,三都为一指挥共330人(含直属机构),五指挥为一营100人左右(含直属机构)。

  水军建制比照步军而定。

  炮兵、床子弩、抛石机等器械部队标准编制,一指挥共200人。

  按王安石置将法,一将人数为三千,即相当于步军一营的人数。每营为独立之布防单位。军虽然保留建制,但是承平时期,除边境地区诸军及水军之诸军有实际之意义外,内腹地区只做为行政机构而存在。每军下辖五营,有纯步兵军、纯骑兵军、马步混编军诸种。器械部队平时直隶殿前司,战时或演习时配备各军。

  熙宁八年,全国本有禁军566人,分成1552个班/直/指挥。但是因为中王安石并未于熙宁七年进行裁汰,因此禁军人数仍比照治平年间之数,为66.3万人。其中马军人数,不低于12.6万。

  改制之后,全国禁军整编成54万~55万人。其中骑军约12万人;步军约37万~3万;水军约3~4万人;器械部队约1万6千人。

  殿前司所辖诸军:

  步军班直共14班/直,计7700人。

  旗号编制如下:

  御龙直(左右班2)

  御龙骨朵直2

  御龙弓箭直5

  御龙弩直5

  马军班直共36班/直,计110人。

  旗号编制如下:

  殿前指挥使班(左右班2)皆亲从带甲之士,武艺绝伦者

  内殿班(左右班4)皆武臣子弟有材勇者

  散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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