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两百七一章 临行(中)_嫡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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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夜风清凉,风一吹,初暑的躁气就在迷蒙的空气里如水波纹似散开。

  周平宁站在双福大街的十字路口处,四周都是喧喧嚷嚷的人群,夜晚的东市集华灯初上,亮如白昼,有奉初一十五来赶夜市的女人们三三两两地挽做一块儿,嬉笑着走在暖光与夜色中,脸上眼里都是笑意,看起来很平凡,可无端端地亮眼极了。

  她们在高兴什么呢?

  打了布丁的青布麻衣,边角磨得泛白的螺纹绣鞋,什么花样都没有镶边的绦子,哦,簪在髻上的那根银簪子,恐怕也是裹了层银的铜吧?

  她们到底有什么可高兴的?

  花三两铜板,买一碗馄饨,再三人分食。

  明明很龌龊肮脏与低廉的事儿,她们凭什么笑得一双眼睛都弯了呢。

  陈婼穿着抽丝杭绸,扑在脸上的是原馥记的香粉,戴的是一整套的翡翠头面,可她还是不快乐,她连对他笑一笑也舍不得。

  周平宁满面潮红,将才的花雕酒浓郁厚重,一口饮下去,当时血脉沸腾,事后却后劲上脑,晕晕沉沉。

  他与端王推杯换盏了

  东市集人多且杂,三教九流之人皆云集此处,既有归隐之士,又有云袖蹁跹的戏子、杂耍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喜故事,根本没有人在乎别人的喜怒。

 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端王才把请酒定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酒坊里吗?

  那处有锣鼓喧天响起,周平宁好像隔着布罩在听,“嗡嗡嗡”地听不清楚究竟在唱着耍着演着些什么。

  脑子里很乱。可他知道自己一直很清醒。清醒地重复回响着端王的那几长番话。

  “明人不说暗话。在除夕家宴时,我见到你其实是很惊诧。”端王说得很认真,“一个王府庶子,生母是王府的浣衣婢女,平阳王附庸风雅,远离朝事,自然更不会过多干涉内院杂事,而平阳王妃何氏却是个心眼浅。说话直,爱憎分明的女人,不可能主动抬举你要你在皇帝跟前露脸得意。”

  周平宁很清楚端王是将他当作了突破口。

  “原因只有一个,你沾了新进府的二奶奶,陈氏的光,说得更广一些,你是沾了如今只手遮天陈家的光,陈显的光。沾光沾得还舒服吗?睡在岳家送来的摇篮里,宁二爷可还睡得舒坦?”

  端王周慎朝中朝外风评一向极好,为人谦和。出身不低,行事正统。一派文人风骨——如果明目张胆的讥讽嗤笑,也能算作是文人风骨。

  周平宁其人受不得激,当即拂袖转身欲离。

  “贱婢之子”端王笑得很轻,“本王用的婢女一词来形容你的生母,本王照旧是庶出,未有半分对宁二爷不敬之意。可细一想,那句贱婢之子却是由你的正房陈氏宣之于口于众,在定京上下的女眷面前,你跪在她的跟前,她就站在你的面前,看着你被人蒙上眼睛,被人拿脚踹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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